数据显示,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的第二位伤害原因,目前,我国多地已经针对骑乘电动车应佩戴头盔、儿童乘车应使用安全座椅等开展立法和执法检查。
在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前夕,中国人民大学公共传播研究所主办了道路安全线上研讨会。数据显示,儿童乘坐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占到了所有交通事故的32.67%,其中,17%的儿童是因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而导致了伤亡。
专家建议,尽管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地方立法呈现明显加快趋势,但仍需细化。应在立法中对头盔佩戴的规范问题、头盔质量的标准问题进一步明确。
监护人失职和主动违法是造成儿童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道路交通伤害已经是我国14岁以下儿童的第二位伤害原因,学龄前儿童与小学生群体因交通事故死亡每年超过人,受伤人数每年超过人。”
在研讨会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弘昊展示了这样两组数据:儿童乘坐私家车出行的交通事故占到了总事故的20.83%,其中,16.67%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乘坐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占到了所有交通事故的32.67%,其中,17%的儿童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伤亡。
朱弘昊表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统计,儿童安全交通事故是在监护人带领下出行的比例比较高,其中监护人的违法和失职情况占到将近85%。其中,监护人失职造成的交通事故占到66.04%,监护人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主动违法行为占到16.98%。
公安部交管局统计发现,事故伤害中最主要的就是颅脑损伤,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
结合头部损伤指数(HIC),C-NCAP对比试验为客观预测骑行人在电动自行车事故中的受伤程度提供了强有力证据。根据测试,在时速10公里的情况下,电动车骑行者与车辆发生碰撞后,头部与路面又发生二次碰撞,不佩戴头盔的HIC值高达.3,一般来说HIC超过就会对头部造成致命伤害,而佩戴头盔情况下HIC值仅为.8,也就是轻微擦伤的程度。
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地方立法正加快推进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副教授马允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从年制定到此后多次修正,都没有提到骑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头盔的规范问题,直到年3月修订建议稿,才进行了专门规范,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样一个基础法律的层面对这一问题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