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年第3季度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检查的通知》(玉住建管〔〕31号)工作部署,我局于9月下旬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对辖区内48个在建项目开展检查,发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9份。检查中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的26位项目经理,24位项目总监,61位安全员,5家施工企业,3家监理企业按相关规定实施了动态扣分。
招投标领域方面,根据《根据玉住建管[]18号、《关于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玉数政发〔〕5号)要求,从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提供的6月-9月项目清单(共个)中,按不少于20%抽查比例的原则,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设定类别条件,随机抽查其中22个项目。本次检查共发放整改建议书5份,收回5份整改情况说明。
消防安全方面,对48个在建项目中的31个项目发出《建设工程消防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其中针对施工企业的整改通知书28份,监理单位整改通知书3份。已收到整改回复报告31份。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外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履职到位率普遍较低。建设工程分包企业施工安全管理较薄弱,施工总包企业未明确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组织对分包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分包企业施工作业面安全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要求落实开展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部分项目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建筑工地围挡部分未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相关要求设置公益广告宣传。
(一)参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设单位存在问题。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指定分包企业,相关分包企业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作业面安全隐患问题较多未能得到有效整改闭合;建设单位未能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宣传广告设置相关工作。
二是施工、监理单位存在问题。仍有部分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项目关键岗位主要管理人员未到位履职;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公司季检、分公司开展月检,项目提交整改回复资料后未到现场实地进行复查;项目部开展周检检查记录、整改闭合情况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安全员、质检员日常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过于简单,有的项目检查记录由资料员代为填写;部分项目工人进场未按要求落实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未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二)工程实体质量存在问题
1.混凝土方面:使用木模板的砼外观仍较普遍存在涨模、露筋、蜂窝、麻面等现象;部分使用铝膜的砼构件外观存在较多气泡孔现象;部分砼构件局部存在偏位现象;局部楼层楼板及卫生间存在裂缝、渗水现象;剪力墙穿墙螺杆孔洞未按要求进行封堵。
2.砌体方面:砌筑砂浆未按配比称量下料,未配备称量工具现象普遍;部分项目窗台压顶入墙长度不足;构造柱马牙槎设置不规范;构造柱箍筋普遍未满足设置双向°弯钩。
3.部分项目质量验收资料、质保资料未同步完善;部分项目原材料、砼强度、砂浆强度检测报告未按实体进步同步完善。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危大工程内容未进行现场公示,未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部分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手续未同步完善,方案编制内容针对性不强,无法有效指导现场施工;部分项目危大工程现场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资料未同步完善。
(四)建筑施工安全存在问题
1.起重机械方面:一是物料提升机未经检测备案即投入使用,由工人私自操作;物料提升机配重着陆处临边防护措施设置不规范,基础排水不畅通,卷扬机机座与架体焊接;物料提升机现场铭牌缺失;物料提升机缆风绳设置、连墙件设置、卷扬机固定等安装不规范;二是塔吊部分爬梯未有效固定,部分内撑杆未有效固定,未安装休息平台,驾驶室电气柜主电缆PE线未接,灭火器失效;三是施工升降机基础积水,架体未进行防雷接地,围栏门电箱主电缆PE线未接,笼内电箱主电缆PE线未接,笼门限位器失效,笼内未设置防止电动手推车冲撞设施,顶部限位装置安装超过最后一道附着,附着架销轴未安装开口销,标准节连接螺栓拧紧力矩未达技术要求。
2.外脚手架方面:部分项目外架安全网未落地封闭,随意设置出入口;外架与建筑物距离超15cm未设置防护措施;外架脚手板未按规范要求满铺;部分项目外架上堆积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部分项目悬挑卸料平台无限载标志,作业平台与主体间通道未铺设严密。
3.模板支撑体系方面:部分项目模板支撑体系纵横水平杆、剪刀撑缺失,缺少封顶杆;后浇带支撑体系部分未规范搭设,后浇带钢筋未封闭防护;部分项目模板支撑体系验收资料未同步完善;部分项目层高超3.6米仍采用快速插销架。
4.安全防护方面:部分项目基坑边坡土方未按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支护措施;楼层及阳台临边安全防护缺失;施工洞口防护不严密或缺失;部分项目电梯井口未采用定型化防护门;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砌筑、装修施工使用移动式作业平台临边防护措施普遍缺失;外墙装饰吊篮作业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
5.施工临时用电方面:楼层三级配电箱设置不足,用电设备与开关箱距离超过三米现象较普遍;用电机具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分配电箱、开关箱无标识,现场电线、电缆存在拖地、泡水、沿外架敷设等现象;部分项目圆盘锯传动部位无防护装置。
6.消防安全方面:部分项目缺少临时消防用水,以及相应配套的水枪和水带设施;消防车道不畅通;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未签订消防管理协议;灭火器配置不足;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生活区宿舍私拉电线给电车充电等现象。
(五)施工扬尘治理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现场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场地道路上积尘、泥土未及时清理、洒水引起较大扬尘。
2.楼层内施工垃圾未及时清运,未做到工完场清。
3.部分项目基础施工裸土未能采取覆盖措施,施工期间现场降尘措施未开启。
4.部分项目建筑材料堆放杂乱,部分易扬尘物料及建筑垃圾未采取覆盖措施。
5.部分项目出入车辆未清洗干净,存在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现象。
6.部分城区内在建项目未安装扬尘监测仪和视频监控设备。
(六)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未按时足额向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
2.部分项目存在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未纳入总包实名制管理现象,无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发放工资委托书。
3.部分项目未设置实名制通道,仍有部分工人未纳入实名制管理。
4.项目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现象普遍。
5.个别项目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七)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问题
1.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范本,存在违规设置不合理加分条件、设置不符合项目实质的业绩条件要求现象。
2.个别项目存在招标代理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评分标准部分没有具体量化。
三、处理决定
为督促各在建工程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遏制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决定对在本次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能参加评优评先活动。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项目,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个月;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项目,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年。
附件:停工整改项目一览表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