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设备层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从6号楼、3号楼的设备层施工来看,在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防护没有防护好的情况下进行木工、钢筋的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危险性极高,为了作业人员的安全,经项目部决定现要求在设备层施工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措施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1.外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要求,步高、间距、高度符合方案、安全要求,不得采用单排脚手架,必须有剪刀撑。
2.外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安装有硬质安全网。
3.楼层与楼层之间错台在较高一层必须有防护栏进行防护,或者较低一层搭设脚手架进行防护。
4.内架搭设步高、间距、扫地杆、剪刀撑必须符合要求。
5.所有在设备层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包括脚手架作业人员、木工、钢筋工及其他作业人员。
6.在外架作业时,主体劳务公司安全员必须进行旁站,监督指导违章行为。
7.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8.爬架单位必须将防护加高部分的受力爬架进行加固,可采用钢丝绳拉结混凝土的方法,或者加设机位的方法或其他有效、安全的方法。
9.其他现场提出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
违反以上规定,项目部有权责令责任单位停工整顿,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由于安全措施、安全防护不到位或者责令停工整顿未整顿或未整顿到位的、未停工仍然作业的,项目部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处以-00元每次的罚款。并保留追究经济赔偿、名誉赔偿、法律追究的权利。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