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五月一日起,部分地区对电动车实行“3罚2扣”管理。
从年起,对电动车实行了严格化的管理,到现在,也有三四个年头了,尽管道路上的电动车也变得更加规范,但因为电动车数量众多,人群复杂,范围广,因此,还需要各地制定一些具体的管理措施。从五月一日开始,多地将实行“3罚2扣”的监管措施,其中包括3项违反规定的处罚,2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将被扣押,让我们来看一看。
五月一日开始,电动汽车违反3项规定将被处罚
即将步入五月份,天气转暖,骑电动车的人也多了起来,道路上的电动车也会增多,根据各地关于电动车管理的规定,还有一条关于电动车的新规定,从五月一号开始,违反这三种情况将会被处以罚金。
第1类:在公路上驾驶没有牌照的电动汽车
车牌就像是一辆电动车的身份证明,它可以限制一辆电动车在道路上的行动,当你在道路上的时候,你有任何的违法和违法的事情,都会被抓走,然后被抓到你的头上,受到惩罚,因此,一辆电动车需要上牌之后,才能在道路上行驶。
日前,在《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施行一周年的时候,河北省将从五月一日起,对无牌照电动车进行严格的检查,一旦发现,将进行训诫,并对屡教不改者,将处以罚金,严重时可扣押其车辆。
从五月一日开始,《黑龙江电动车管理条例》将开始施行,其中规定,所有的电动车都要上牌,这是一条规定,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不符合标准的,都要上牌,没有车牌的,要处50元的罚金。
第2类:驾驶人不带安全帽在公路上行驶
在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骑着电动自行车出门,一旦出现意外,将会给身体带来很大的损伤,因此,很多地方都会规定驾驶员要戴上安全帽,不戴帽就上路,会被训斥,轻则被处以20-50元不等的罚款。
从五月一日开始,河北省不仅要严格检查没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还要严格检查不戴头盔的摩托车,一旦被发现,将给予严重的警告,并对拒绝纠正的车辆,处以罚金。
同时,《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将于五月一日开始施行,其中第十九条中,有一项特别要求: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的人,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
不只是大同市,很多地方都有关于头盔的法律,安徽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吉林省,这些地方,都有关于驾驶员佩戴头盔的法律,如果不戴头盔,将会被处以20元到50元不等的处罚。
第3类:非法驾驶电动汽车搭载人员
电动车的种类有很多,仅两轮电动车就可以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等,其载人标准也是不同的。
从五月一日开始,《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十二岁以上的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一位小孩;电动摩托,不得搭载两位大人;共享电动车,不得搭载三位大人;四轮电动汽车,不得搭载任何一位大人;如有违反规定搭载乘客,将被罚款50元。
五月一日开始,以下两种类型的汽车将被禁止在公路上行驶
从5月1号开始,除对电动车的出行行为进行严格控制外,对电动车也实行了严格的管理,其中两种车型不能上路,一旦违反,将会被罚款,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第1类:超过标准的电动汽车
不合格的电动车,只有在过渡期间才可以上路,一旦过渡期间过去,就会被禁止上路,例如,云南省的不合格的电动车,将于年的四月十五日截止,过渡期间过后,不允许再上路。
云南省开远市日前下发《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其中规定,年五月一日后,将禁止所有不合格的电动车在道路上通行,同时,将在五月一日后,对所有不合格的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凡是违反规定的,一律予以查处、扣押,并强制销毁。
第2类:电动汽车改装,组装
改装、组装电动车是一种非法的行为,在很多地方的电动车管理规定中,都有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对车辆进行改装、组装,一旦被发现,将会被处以罚款,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例如,从五月一日开始,《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就要开始施行,从这一刻开始,吉林省内严禁任何一辆电动车的改装,一旦被查出,将被处罚-5万元不等,而车主则被处罚-元不等,逾期不整改的,将被处罚。
结论如下:
从五月一号开始,多个地方开始实行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也有了新的规定,实行“3罚2扣”,也就是三种违反规定的交通规则,其中有两种会被没收,因此,在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千万别违反规定,否则会被罚款,还会被没收。你觉得这件事怎么样?请留下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