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中,常常会遇到需要高空作业的情况。通常需要一套完整的审批流程,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员工,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高空作业摔伤致残案例
早前,在成都市新津区某大桥拓宽改造工程工地上,钟某施工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地面受伤,医院救治。经过救治,钟某出院。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法医学鉴定意见书》,钟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
在与工程分包公司和包工头但某等人协商赔偿未果后,钟某将该工程总包公司中交公司、工程分包公司汇川公司以及包工头但某起诉至新津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其损失15万余元。
法院查明,汇川公司将自己从中交公司处承包的某大桥拓宽改造工程的劳务部分转包给但某。但某雇佣钟某来到该工地上班,并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由但某雇佣的班组长进行考核。
但钟某工作时只戴了安全帽,事发时,在高处拆挡墙,因脚下的模板滑落导致从高处跌落。
钟某在明知高空作业危险的情况下不采取合理安全措施,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承担20%的责任,但某承担80%的责任。但某作为个人,不具有接受劳务分包业务的相应资质,但汇川公司依然将劳务分包给但某,应当与但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年2月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关于钟某的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法院参照上一年度四川省建筑业平均工资标准及城镇标准,判决但某应承担赔偿金额13.7万余元,扣减已垫付的医疗费、护理费和生活费后,应支付钟某赔偿款9万余元,汇川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案例,企业对于高空作业的流程应该规范化管理,并且及时分包给个人,也要及时监督检查,避免出现伤亡事故。
企业“高空作业审批流程”该如何制定?
那么施工企业该如何申请呢?今天,吉工宝就来给大家说说。
高空作业等级划分及工作时间限制
根据国家《高空作业等级的划分》的标准,高空作业分为四级。
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正常情况下来讲,在高空作业不能超过两个小时,如果说需要超过两个小时的作业,最好是在施工两小时以后,按时下来休息,再上去作业。
这样保存好体力的同时,也是对自身安全负责。
高空作业安全风险防范要点
要点一、高处作业吊篮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
要点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要点三、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拆卸前,应按规定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要点四、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作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
要点五、在建筑物屋面进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与屋面边缘保持2m以上距离,作业场地狭小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要点六、高处作业吊篮的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及建筑物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前支架应与支撑面保持垂直,脚轮不得受力;配重件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应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
要点七、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要点八、高处作业吊篮应设置供作业人员专用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及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单独设置,不得与吊篮任何部位连接;在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并应将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安全绳上。
要点九、吊篮正常工作时,人员应从地面进入吊篮,不得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他孔洞处出入吊篮;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
要点十、吊篮平台内应保持载荷均衡,严禁超载运行;不得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不得采用吊篮运输物料。
要点十一、吊篮施工遇有五级以上大风、雨雪、大雾、风沙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应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